成功案例 ▎购房者遭遇“一房二卖”,华商律师助力追回损害

发表时间: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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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3年,黄先生来到华商(柳州)律师事务所咨询,称其与兄弟经中介介绍在防城港市某小区各购买了一套房屋,现房子拿不到,钱也退不回来。后经华商律师调查,该案涉房屋涉嫌“一房二卖”,且该案涉房屋的房开公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赔偿能力。

若律师按照常规思路,针对无赔偿能力的房开公司提起诉讼,虽较容易胜诉但当事人实际得到赔偿将遥遥无期。因此,为了当事人的现实利益,华商律师针对有赔偿能力的中介公司及其他被告制定了诉讼方案并提起诉讼,最终帮助当事人拿回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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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小结

华商(柳州)律师事务所接受黄先生委托后指派韦江宇、杨世海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律师在分析现有证据、找出案情疑点并进行调查后,成功查明案涉房屋真实情况、被告人员真实身份等信息,并围绕被告过错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诉讼方案。经过律师几番努力,成功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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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心得


(一)当事人购房时,因中介的过错产生损失的,可向中介方索赔。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实际工作中,法院会议纪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往往对具体事项有更详细的规定。

  对于房产中介应尽的义务,《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就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中介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等。
  在法律纠纷中,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法律关系,相应地也引申出多种解决途径,优秀的律师能够找到最有可能达到当事人诉求的解决途径。华商律师通过分析现有证据,制定现实可行的诉讼方案,成功帮助当事人拿回了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