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企业法律顾问与合规、不良资产处置、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纠纷
电话:0772-2233316
邮箱:337222687@qq.com
曾就职于全球五百强企业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医疗公司,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同时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统计师资格证、企业合规师,能够有效应对客户面临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法律事务,擅长公司股权架构设计、企业并购法律尽职调查,处理各类经济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参与了上百起经济类案件的办理。自执业以来曾为多家事业单位、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服务,服务对象包括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柳州麦翔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柳州旭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柳州康帕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柳州市贺尔德钢铁加工有限公司、广西贺尔德实业有限公司等。
办理典型案件:
1、国有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国有银行A使用“代签字”的方式,虚构贷款合同,骗取贷款11万,利用曾经在该银行贷款的罗某的身份材料,让罗某承担贷款责任(总涉案金额803万,共138名公民),后因当事人罗某发现个人存款被划扣,罗某诉请法院要求国有银行A承担返还责任,并且消除在中国人民银行在个人征信上的不良贷款记录。黄律师代理罗某,通过对银行提供的《贷款合同》申请笔迹鉴定,还原客观事实,获法院终审认定《贷款合同》个人签字并非罗某个人真实意思表示,判决A国有银行返还划扣的存款,消除罗某在在中国人民银行在个人征信上的不良贷款记录。
2、国有企业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国有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为平账弥补,将国有企业将前员工韦某告上法庭,要求员工承担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同时将大量非该员工在职期间的物资领取责任扣到韦某头上。经黄律师代理韦某,通过庭审抗辩,依据事实和法律据理力争,最终获得法院支持,驳回该国有企业的全部诉请。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翟某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驶,因前方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粉尘飞扬、视线不清,翟某不慎撞上前车,后方车辆不断前进导致发生二次事故,最终翟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不治身亡,事故初期,交警认定翟某承担全责,经黄律师代理,根据案发现场行车记录仪影像,提出复核申请,认定事故责任比例为同等责任,最终帮韦翟某家属争取到111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金。